终身追责,可治“建筑短命”发布时间: 2015.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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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全国第一拆”、西安市118米高楼被爆破拆除、郑州2010年建成天桥被整体拆卸,短短两月内,就有3起成本巨大的地标性建筑“倒下”。根据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估测,“十二五”期间,我国每年因过早拆除房屋导致的“短命建筑”浪费就超4600亿元。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短命建筑”屡见不鲜,这些建筑的短命并非全出于质量问题,或是短视的规划,或是领导的换届导致规划理念的变化,或是急功近利,为一时政绩的权力任性。然而,“短命建筑”的拆建是一种巨大的社会资源浪费,其背后更反映出城市规划的不理性和领导权力凌驾于专业规划之上。


权力凌驾于专业规划之上,究其原因在于领导干部决策中对专业规划的不尊重。一个城市的规划应有其延续性和长期性,然而我们常常面临的现状是,随着领导班子的换届,主政者有了新的想法或个人理念,重新规划或者肆意改动。如此一来,上一届领导班子做好的方案又推倒重来,城市规划就如摆设一般随意更换。


尊重专业应是深入人心的理念,尤其对领导干部而言,他们身居要职,一个决策往往关系重大,但领导干部们又非万能,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事事精通。城市的规划不能只是简单的领导决策,它应该建立在领导干部们给予专业规划充分尊重的基础上,通过详实的调研,有预见性的放眼城市发展未来,理性规划。


此外,“短命建筑”的闹剧一再重演,还在于决策过程的不透明,对决策者缺乏问责机制,让一些领导干部在决策时有恃无恐。根本上,还需做好对决策者的问责追责,筑好制度藩篱,防止领导干部的不理性拍脑和权力任性。


诚然,对于干部人员的流动自是无可避免,我们能做的是在制度监管的基础上,让城市规划回归理性,让权力学会尊重专业知识。只有当每一任干部都能基于对专业的尊重时,无论人员如何变动,城市规划才可能变成是一个有延续性和发展性的工作,而不至于出现“一任领导一个规划”的局面。


(本文转载自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