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建筑代表: 渝中区圆庐(一级历史建筑) 位于渝中区李子坝嘉陵新村190号的圆庐,建于抗战初期,是抗战陪都风貌建筑。它建筑面积169平方米,建筑主体平面为两个同心圆,附属建筑平面呈长方形,砖木结构,吊层为石砌墙体,屋顶以小青瓦铺装。首层大厅两层通高,高窗采光。建筑造型均匀简洁,为完整圆形,故称“圆庐”。
商业建筑代表: 南岸区合记堆店(二级历史建筑) 米市街合记堆店(原米市街开埠时期米仓)位于南岸区南滨路中段。建于19世纪90年代,建筑面积613平方米。开埠建市风貌建筑。平面呈长方形,砖木结构,门口有两座石狮。它是民国时期米市街米商堆放大米的地方,重庆开埠时期商业仓储建筑的重要实物之一。
公共服务建筑代表: 江津区白屋文学院旧址(一级历史建筑) 白屋文学院旧址位于江津区白沙镇下坝村。建于1904年。建筑面积为1248平方米。开埠建市风貌建筑。平面呈矩形,三层,中轴对称。二层为四面券廊,入口处券廊前突,三层隐于重檐歇山式屋顶。建筑色彩明快,细部装饰精美。
市政水利设施代表: 长寿区邵家桥(一级历史建筑) 邵家桥位于长寿区葛兰镇冯庄村。始建于1838年。桥为南北走向,石结构三孔拱桥,拱为桃尖形。桥高5.6米、长39.8米、宽5.4米,拱高5米、跨度7.1米、拱心距桥面0.7米,中拱有圆雕龙头。桥西有拦坝分岭引水,既起到了拦水的作用,也保护了桥体的安全。桥梁形制优美,是重庆地区清代三孔拱桥中为数不多的典型代表之一。
其他建筑代表: 重大B区校门(二级历史建筑) 重庆大学B区(原重庆建筑工程学院)校门位于沙坪坝区沙北路83号。建于20世纪50年代。西南大区风貌建筑。石结构,简洁的“四立柱式”,庄严大气质朴。为我国早期高校校门的典型建筑形式,是原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老八校”)建校的重要历史见证。
军事防御设施代表: 丰都县吴翠廷碉楼(一级历史建筑) 吴翠廷碉楼位于丰都县许明寺镇佳苑居委11组大龙湾。始建于民国时期。占地面积为120平方米,建筑面积450平方米。传统巴渝风貌建筑。外形为四方形,砖木双重檐楼阁式建筑,共6层,一层为石结构,二—五层为砖木结构,五层有转角及小门,碉楼高12.3米,其中一边长4.8米,另一边有大门,门上刻有“龙门堡”三字。
风景园林建筑代表: 万州区西山公园(一级历史建筑) 西山公园位于万州旧城区王牌路13号附3号。建于1924年。占地面积40万平方米。不同历史时期的风貌融合。主要建设了“九五图书馆”及古物陈列馆、钟楼古建筑。公园内建筑以砖石结构为主,内部建筑多为景观建筑。建筑具有蜿蜒的步梯,精美的镂空雕刻等,如西山钟楼是中外结合的建筑,造型精美,雄伟壮观。
本报讯 渝中湖广会馆、云阳张飞庙、忠县石宝寨……重庆不少古建筑都是文物保护单位,已成热门景点。实际上,作为历史文化名城,重庆还有更多的优秀历史建筑,它们就在我们身边。昨天,市规划局发布了《重庆市第一批优秀历史建筑》目录,共评定出优秀历史建筑176个,包括全市民居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建筑、军事防御设施等九类。
九类优秀历史建筑涵盖全市
本次评定出的第一批优秀历史建筑共176个(含2008年市政府已公布的优秀近现代建筑中尚未公布为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59个)。
按建筑类型,居住建筑55处、商业建筑10处、公共服务建筑50处、宗教及祠庙会馆16处、工业建筑10处、军事防御设施19处、风景园林建筑4处、市政水利设施7处和其他建筑5处。
按建筑级别分为:一级历史建筑共57处,二级历史建筑119处。
多渠道千余条线索调查评定
优秀历史建筑是《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三层七类”保护体系中的重要保护类型之一,是历史文化延续的重要物质见证,体现了城市的历史文化底蕴。
自2014年6月以来,市规划局会同市文物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委,在全市范围开展了重庆市(第一批)优秀历史建筑调查、评定工作。
市规划局副局长张睿介绍,本次调查评定工作,采取社会公开征集、专家推荐、区县政府及部门报送、市级有关部门提供有关信息等多种方式收集,获取了一千余个历史建筑信息线索,最终评定出了176个优秀历史建筑。
未来将规划保护和利用
确定为优秀历史建筑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张睿介绍,建成30年以上,能够反映重庆发展的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具有一定历史价值和保护价值,且未公布为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在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社会价值等方面符合条件的,可以确定为优秀历史建筑。
具体条件包括:反映重庆地域的地形、气候等环境因素的适应性;反映重庆民间流传下来的传统建造体系及技术工艺;著名建筑师的在渝代表作等七项。
张睿介绍,本次立足全市域征集、调查并筛选出的优秀历史建筑,能够反映我市一定时期城市文脉和历史风貌,建筑风格与营造方式体现了地方特色,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和科学艺术价值。
目前,市规划局正在组织开展第一批优秀历史建筑的定位入库和挂牌保护工作;后期,还将组织开展优秀历史建筑紫线划定、规划控制导则的制定及规划保护和利用与管理工作。
建筑代表
■名词解释
历史建筑与文物建筑
文物建筑,规范的说法应该是“文物保护单位”,通常简化为“文物建筑”。对确定纳入保护对象的不可移动文物的统称,并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
历史建筑,是指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
■专家说法
市文化遗产研究院副院长袁东山:
首批优秀历史建筑的出炉,是非常好的起步工作,为进一步的保护提供了支撑材料。首先是让大家知道这些建筑,重庆的建筑有自己的特点;其次是提倡大家保护,周边的建筑应该向它趋同,从而避免千城一面。
重大建筑城规学院副教授黄勇:
优秀历史建筑和文物建筑的法定身份并非一成不变——如果文物保护不善,使建筑遗产遭到严重破坏,那就会被除名取消。另外,一些保护较好的优秀历史建筑,也会由于价值提升,变为文物保护单位。另外,文物的权属为国有,保护的渠道单一。而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利用,可以社会来参与,更加灵活。
市规划局总工办主任胡海:
保护、利用优秀历史建筑可以吸纳社会资金,把建筑遗产变资产,资产变产业。这就解决了私有业主无力修缮历史建筑的问题。保护优秀历史建筑最佳的模式是:原住民+建筑+社会资本。这样原汁原味保留下来才更有意义。
目前,《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已进入预备立法阶段。这是在已有上位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情况下,重庆的地方立法,正是希望以立法的方式固化下来。
寻访重庆城市文脉
我们从未止步
作为城市价值的发现者和推广者,多年来,重庆晨报从未停止过寻访重庆城市文脉的脚步。自2013年重庆晨报开设《寻访重庆城市文脉》以来,先后推出了“寻访优秀近现代建筑”、“记住乡愁系列”、“舌尖上的非遗”、“抗战胜利70周年系列”等报道。
其中,最早推出“寻访优秀近现代建筑”系列报道,对近30处建筑进行了报道。例如“明清客栈”、“火柴大王基地”、“钢花影剧院”等均已入选昨天发布的首批优秀历史建筑名录,有的建筑因此得到了更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