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放宽建筑设计、评级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鼓励外商投资工业设计和创意、工程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支持外资依法依规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并且要求,要进一步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我国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高标准制修订的透明度和开放度等。
对于目前竞争日益激烈的国内建筑设计市场来说,外资的准入的限制放宽是喜还是忧?
首先我们认为开放是大势所趋,建筑设计企业大可不必感叹“狼来了”,客观理性应对即可。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出台扩大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政策,一方面向外界表明中国坚定支持经济全球化的态度;另一方面,在国内生产要素成本优势消减、周边国家纷纷出台吸引外资优惠政策、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对稳定外商投资显得十分必要。
在建设领域开放外资也早有先例,2002年原建设部、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就发布了《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对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相关企业资质申请予以规定;2003年在《<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中,明确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以独资形式设立建设工程设计企业;2007年我国又发布《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近年来,各自贸区关于对外资放开建筑设计市场的消息不断。2013年,上海自贸区降低外资工程设计企业准入门槛,取消首次申请资质时对投资者的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5年,天津自贸区对首次申请资质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取消了对外方投资者工程设计业绩的考核。预计各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还将进一步放宽。
另外,客观地来看,放开建筑设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对于建筑设计行业的整体进步和提升来说是利好的。引进外国优秀设计理念、设计成果、新技术,有利于我国建筑业更好发展。同时,外部力量的进入意味着建筑设计从业者面对的竞争会越来越激烈,要求国内同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能力水平,促使国内建筑设计水平与国际接轨。(中建政研集团工程咨询事业部总经理杨文海)
(本文来源:三晋都市报)